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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令宣導】產品效期標示說明

政令宣導 - 產品效期標示說明

雍立貿易股份有限公司長久以來始終堅守品質,嚴選符合AAFCO營養建議的寵物食品,致力於讓毛小孩吃的實在、健康、安心。

本次謹遵農業部 2025 最新發布之函文指示(農護字第1140072191號),進行產品效期標示說明。
農業部最新規定 寵物食品應標示「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」及「保存期限」,且商品有效期限起算日應為最終生產或加工階段的日期,包含當日。例,113年1月1日製造之寵物食品為例,保存期限1年,應從製造日期開始計算1年,有效日期為113年12月31日。
本公司依照最新法規調整,依照不同產品有以下兩種標示方法
1. 僅標示有效日期
2. 同時標示製造與有效日期,有效日期扣除一天

此標示調整不影響產品品質及安全,請消費者安心選購。

如有任何疑問,歡迎隨時與客服專線 02-2693-3322 聯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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